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面整顿生育秩序,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充分发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监督作用,鼓励群众对政策外怀孕、生育、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特制定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范围:居住在本区内或户口在本区内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生育、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人员。
二、举报形式:对上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行为的对象,可以用电话、书面、口头、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时应提供准确的姓名、地址,以及所掌握的一切有关情况。
三、举报奖励办法:凡计生部门尚未了解,经查证举报情况属实,给举报者予以奖励,举报奖励分别为:
(一)举报政策外怀孕者奖励100~400元。
1、非婚怀孕100元。
2、政策外二孩、多孩大月份(5个月以上)怀孕200~300元。
3、政策外二孩、多孩小月份(5个月以内)怀孕300~400元。
(二)凡举报2001年以来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名人、富人政策外生育未经处理、处罚或处理、处罚过轻的,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给予500元奖励。
(三)凡举报2001年以来一般人员(非党员、干部)政策外生育未经处理、处罚或处理、处罚过轻的,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给予300元奖励。
(四)凡举报已婚育龄妇女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非医学需要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给予10000元的奖励。
(五)凡举报医院、个体诊所利用B超等检测设备非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的,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给予15000元奖励。
(六)凡举报医院、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给予10000元奖励。
四、区人口计生委对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对泄密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举报地点:东西湖区人口计生委
举报电话:83212125 83891862
东西湖区人口计生委
二OO七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