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文件公开




    东西湖区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稳定、提高、统筹”工作方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主线,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力争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97%以上;

    3、统计准确率达98%以上;

    4、当年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

    5、流动人口办验证率分别达到 90%以上;

    6、农村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65%以上;综合避孕率、避孕节育及时率均达到90%以上;

    7、农业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一年3次“三查”到位率达96%以上;

    8、上年度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60%以上;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要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依托全区经济建设和农村发展的大环境,积极探索人口和计生工作融于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突破点,以争创“六新家庭”和计生“三结合”活动为载体,并将其纳入到我区“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中,制定区、街(办事处)、大队三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三级联创”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引导群众勤劳致富,营造新农村生育文明氛围。要围绕深入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主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展工作思路,整合资源优势,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四项活动”大型文艺宣传活动。着眼于“大投入、大联合、大宣传”,与文化联手,与企业合作,与群众同乐,开展大型人口计生文艺宣传活动,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宣传档次。 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制作一批美观、高档、优质,并为群众所喜爱的宣传品、宣传画、宣传橱窗、宣传长廊、宣传展板;组织群众开展文艺表演、知识竞赛、才艺比拼、健康讲座、座谈会、演讲会等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生育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深入开展“婚育观念新、生活方式新、生产技术新、家庭观念新、道德观念新、邻里观念新”的“六新”家庭创建评比表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其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其精神风貌,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家庭关怀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殖健康服务活动、访贫问苦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帮扶引导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帮助计生家庭解决生育、不育、节育、生殖健康、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

    要以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为目标,推进全区计划生育技术站室标准化建设,健全“以区站为龙头,以场站为骨干,大队(居)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一是加强区计生服务站基础建设。要加大投入,更新设备,引入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快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基建改造,使其完全有能力,保质保量地实施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手术,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全面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的标准,力争实现国家级优质服务站目标,切实带动全区以技术为主的优质服务工作。二是拓展服务功能。要进一步加大计生服务站、室服务职能的落实力度,积极开展青春期教育,预防未婚先孕;要广泛开展新婚期教育,传播健康性知识;要把为已婚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摆在重要位置,拓宽服务内容,吸引群众参与,确保一年3次的免费三查工作质量,按有关计生经费使用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服务。

    (三)、认真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政策。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合理定位人口计生部门职能,坚持科学行政、依法行政,使计生奖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1、把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放在首要位置。一是继续按照区、街(办事处)分级(分块)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办法,严格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等有关程序,将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到位。二是依据有关法规和区委文件的要求,落实对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退休干部职工加发5%的退休金的政策。三是对突发灾难性事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要建立“及时上报、随时慰问、跟踪走访”的长效救助机制,关心和温暖计划生育户。四是继续落实好对主动放弃政策内生育二胎人员的奖励。

    2、依法落实计生处罚规定。一是严厉查处政策外生育案例。要认真落实孕情随访制度,控制政策外生育,对因工作被动,措施不力造成政策外生育发生的,要依据区委文件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注重行政执法的公平性维护大多数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权益依照法规,严格程序,依法落实对政策外生育对象的处罚。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目标管理和考核,加大经常性督查催办力度,及时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征收目标完成。二是加大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和非法B超案例的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抓住线索,一追到底,对证据确凿的,要从严从快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齐抓共管工作力度

    一是要依照国家、省、市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视同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三免费”:即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获取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是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是落实三项制度即严格实行孕妇的跟踪管理与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政策内一孩孕妇实行大队(居委会)计生专干、中心户二人的跟踪管理,对政策内二孩孕妇实行场、大队(居委会)计生专干、中心户三级三人跟踪管理。严格实行终止妊娠的审查把关制度对政策内孕妇的终止妊娠,必须坚持办事处计生办初审、区计生委审批的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发生。严格实行B超检查、终止妊娠的查验制度。严格实行B超检查必须2人以上方可操作规定,严禁对非医学需要的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对非法终止妊娠的个人,坚决依法办事,是政策内一孩的,三年内不允许生育,是政策内二孩的,取消其生育证,终身不得再生育。三是强化住宅小区计生管理认真落实“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参与”的管理机制,按照责任目标要求,指导督促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落实对住宅小区育龄人群计生管理的目标责任关、售房登记关、入住查验关、迁出审核关、入户调查关。

    (五)、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八好农业大队(社区)创建工作。要严格对照“八好”创建条件,大力推进争创活动,切实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标准、有工作布置、有督办检查、有考核验收。二是进一步加大基础信息工作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信息及时上报传递制度,重点工作进度上报制度。2007年要重点落实好孕生对应的责任落实、名册备案、数据审核、督查考核等工作,切实提高信息上报的准确性。三是深入清理假结扎、假上环、假台帐、假“三查”,求真务实,提高全区基层基础工作质量。

    (六)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帮助基层干部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不良情绪,时刻保持全天候警醒,切实端正办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二是加强各级计生干部作风建设。要在人口计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要坚持用三分之二以上时间,直接深入基层,深入育龄群众中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在各办事处计生干部中,一要变上浮为下沉。督促办事处计生干部不能仅在办公室听,要下得去,深入到基层访。二要解决好督办不力的问题。要坚持到基层一次即为培训指导一次的理念,使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来源于基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大队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心,树立计生工作荣誉感,增强抓紧计生工作紧迫感,解决好大队计生干部上等办事处来指导,下靠中心户摸情况、报数据的不良现象,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坚持依法据实报数据,针对问题搞调查。要发挥和保护好协会中心户这支群众队伍积极性,把准确掌握信息、及时传递信息作为其首要工作任务,认真地抓好培训、抓好指导。三是加强管理,落实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大队(居委会)计生干部月上门访视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区、街(办事处)大队三级例会工作制度,使各项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化。2007年,区人口计生委将建立每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召集各街(办事处、园区)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参加会议,定期研究、通报阶段性工作重点,并选择在工作力度大、有特色的街(办事处、园区)召开会议,使其工作经验得到进一步促进和推广。四是加强督导,落实干部待遇。重点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对农业大队计生干部的选拔、使用、管理,要按照东发[2005]20号文件规定,继续抓好落实;对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的选配,坚持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推行街道聘、社区用的办法,按照年龄在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的标准配备,并落实好相关生活待遇;要按照高度重视的原则和区委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街(办事处、园区)这一级计生干部的培养、使用和推荐工作。对政治合格,有创新意识,工作思路清晰,组织协调能力强,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实绩突出和群众观念强、群众基础好的计生办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符合干部任用有关条件的,区人口计生委将会同其所在街(办事处、园区)工委(党委)及时向区委及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以切实保证全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

     

                            

     

     

    东西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0七年元月四日

     



    2007-08-10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