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要提倡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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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至少有如下四点意义:
(1)普及生殖生理和避孕节育知识
知情选择,首先要"知情",即掌握一般的生殖生理和常用的避孕节育知识。因此,开展知情选择的地区,育龄群众掌握生殖生理和避孕节育的程度都要深于和广于未开展知情选择的地区。例如,处于上海城乡结合部的嘉定区,开展知情选择的几个乡镇,育龄群众避孕知识掌握率超过90%。这样高的避孕知识普及率,即使在文化水平较高的城区,也是难以达到的。
(2)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近年,在已婚妇女人工流产原因分析中,未避孕的几乎占四分之一;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是未避孕的主要原因之一。知情选择,除了要让育龄群众掌握一般的生殖生理知识和常用的避孕节育知识外,还要让他们懂得坚持避孕为主是文明的体现,是调节生育、保护健康的要求。有了这两方面的"知情",就会激发生殖健康的自我保健意识,从而及时落实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
(3)充分利用现有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使用有效率和生殖健康水平
国外的研究显示,保证避孕对象的选择,实行避孕综合方案,考虑多种因素,如个人意愿和情况、政策导向、药具来源、价格因素、文化影响以及及时提供信息等,可广泛利用现有的各种节育措施,大大提高避孕方法的可接受性和续用率,减少副反应和意外妊娠的发生。我国开展知情选择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有几个实例:①有一项涉及36个发展中国家的调查发现,如果提供1~2种避孕方法,人群中节育率约30%;提供3~4种避孕方法,节育率约40%;提供5~6种避孕方法,节育率可高于60%。②在长效避孕针狄波-普维拉推广试验中,我国四川省纳溪县的经验:强化咨询的204例,一年停用率约10%左右;一般咨询的217例,一年停用率高达40%。③江苏省开展知情选择几个乡镇,避孕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因副反应停用现象有所减少,意外妊娠有所下降,提高了生殖健康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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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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